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公示
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园区、工业企业、城建重点工程招标单位承担部分减半征收,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保障性住房项目减半收取。
公共租赁住房,按不高于省定标准的80%执行。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城建重点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减半征收。公共租赁住房,按不高于省定标准的80%执行。中小微企业减按8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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