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66号(吕玉忠等14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谷阳路66号四区5幢第3层303室
黄山南路36号信源华府10-1幢116室
黄鹤山路77号桃花源小区2幢0605室
大港平昌新城宜居苑19幢1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谷阳路89号永隆城市广场慧景湾7幢第5层503室
学府路88-8号大观天下小区15幢第9层901室
丹徒区宜城大道6号绿洲花园005幢3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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