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118号(严丽华等6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九华山路19号蓝山花园147幢717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宗泽路87号米山雅居1幢0303室
二道巷9号丰盛山庄9幢第1层101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学府路88-8号大观天下小区2幢第32层32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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