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127号(冯建雷等16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凤凰家园凤仪苑20幢第17层1706室
丹徒新城家园西区4幢1至2层4-1室
江滨路288号聆江阁5幢602室
丹徒新城家园西区4幢1至2层4-1室
大港港南花苑新城苑32幢506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春色江南香柳苑10幢第3层205室
丹徒区幸福城·格林蓝天11幢103室
丹徒区幸福城·格林蓝天20幢603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白龙山路218号雅尚苑18幢0606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白龙山路218号雅尚苑18幢0606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白龙山路218号雅尚苑18幢0606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白龙山路218号雅尚苑18幢0606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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