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214号(潘琦等32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桃花坞新村一区5号第4层402室
枣林路309号玉翠园1幢0503室
枣林路309号玉翠园1幢0403室
枣林路309号玉翠园1幢0303室
枣林路309号玉翠园1幢0203室
枣林路309号玉翠园1幢0103室
朱方路318号城映象7幢1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73幢第14层1402室
草场湾路77号新城花园三区36幢1506室
长江路293号朗香园11幢第6层601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花山湾新村四区30号第4层4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花山湾新村四区30号第4层4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花山湾新村四区30号第4层4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花山湾新村四区30号第4层4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花山湾新村四区30号第4层4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港中路108号霞飞坊4幢1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港中路108号霞飞坊4幢1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港中路108号霞飞坊4幢103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港中路108号霞飞坊4幢S020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港中路108号霞飞坊4幢S020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港中路108号霞飞坊4幢S020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下列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我机构已受理,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学府路123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朱方路106号润康城2幢407室
蚕宝路6号御桥嘉苑12幢1508室
花山湾新村三区26号第3层301室
梦溪嘉苑38幢第2至4层103室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镇新不动产(2020)0004号
下列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我机构已受理,现对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方式连同相关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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