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港股份:关于出售镇江新区机电工业园A区标准厂房及土地的公告
电工业园A区标准厂房及土地(9幢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31,726.21平方米,国有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04,424.5平方米),该标准厂房及土地系公司首发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于2005年建成,厂房主要满足新区入驻企业的需求。该标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标的资产挂牌公示价格底价为6,500万元,蕞
电工业园A区标准厂房及土地进行了评估,以2011年10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整
体评估值为6,493万元,该评估报告已上报镇江新区财政局(国资)备案并取得
镇江新区机电工业园A区1、2、3、4、5、6、7、8、9号标准厂房,坐落于镇
江新区五峰山路、兴港东路西南,总建筑面积31,726.2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
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4,585.66万元,已计提的折旧为1,085.28万元,标的
以2011年10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6,493万元。基准日标
的资产账面净值3,500.38万元,评估增值2,992.62万元,评估增值率85.49%。
限公司作出,《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苏国衡(2011)镇房(估)字第165号。
之一,于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外单位出租,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
本次交易按照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11年10月30
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将6,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其中1,300万元为投标保证金)
成交阶段款20%的违约金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次出售资产事宜若能完成,将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预计本次资产出售能给公司带来1,900万元收益。但由于在拍卖过
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所得款项将用于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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