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不动产登记公告(苏德高翟巧珍)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苏德高 翟巧珍申请登记位于兴化市千垛镇苏宋村十七组的不动产使用权,经我中心审核,不动产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宅基地/自建房,土地面积为154平方米,建筑面积244.70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现予公告。
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将依法报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予以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联系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长安中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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