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金山英才·润州专项”产业强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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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度“金山英才·润州专项”产业强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金山英才 · 润州专项”产业强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为实施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更好吸引和聚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为“四个主城”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关于实施“润州英才”计划(2021-2025)的意见》(镇润发〔2021〕9号)精神及省市关于人才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22年度“金山英才·润州专项”(原“润州英才”)产业强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润州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引进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获得过市“金山英才”计划及江苏省内其他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
领创人才是指以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区投资创办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的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后来润州创新创业,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B类专家和境外引进的全职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头部大股东。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4.申报企业应于资助协议签订前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对海外人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国家级人才优先支持。对申报人所创办企业在税收、就业、社保等方面贡献较大,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优先支持。
领智人才是指引进到我区企业领衔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后来润州创新创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B类专家和境外引进的全职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人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实施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2.申报人需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等负责人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为准;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3.人才一般应为全职引进。来自境内省外其他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经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所属街道优先或重点推荐,可作为非全职引进人才申报。
4.对海外人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国家级人才,企业高薪聘用和全职引进人才优先支持。
C:菁英人才团队引进对象及申报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来润州时间不超过3年,均符合领创或领智人才申报条件。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入选后可持续稳定合作3年以上。团队原则上至少配有一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3)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或在我市申报入选的江苏省“双创人才”。
(4)团队所实施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1)领创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股东,且企业已正式注册成立,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团队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占股不低于3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2)对海外回国创业的团队,所创办企业税收、就业、社保贡献大的团队,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团队优先支持。
(1)企业引进的领智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领军人才月均薪酬不低于3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团队成员薪酬不得降低。
(2)团队成员一般应为全职引进。来自境内省外其他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经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同意人才到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可作为非全职引进团队申报。
(3)对海外引进的团队,企业高薪聘用和全职引进的团队优先支持。
1.对获得立项的菁英人才团队,根据团队实力、创新创业项目、产业规模、引领带动作用等综合评审情况,签订相关资助协议后,给予10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获得立项的领创、领智人才,根据人才实力、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及产业化规模等综合评审情况按拔尖人才资助、优秀人才资助两个档次,签订相关资助协议后,给予60万元或30万元的资金资助。上述三类资助资金分两年拨付,头部年拨付总资助额的60%资金;第二年根据第三方评价报告结果,拨付总资助额的40%资金,其中用于补助人才的不低于2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2.入选人才在润州区购置首套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购房补贴。人才的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的,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公办幼儿园或中小学优先安排。
3.对未落户的领创人才,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在我区自行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按同地段年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6万元。
4.新注册成立的人才创业企业,自税务注册登记年度起,按润州区经济贡献前2年60%、后3年40%的标准给予奖励。同一项目、同一事项不得多头申报,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资金扶持额度。
5.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所获资助资金与“金山英才·润州专项”资助资金同时享受。人才落户后,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资助计划的,再给予50%、25%的配套奖励。
6.对镇江市官塘创新社区招商引资项目中有引进人才约定的,在约定人才引进任务范围内,由管委会根据有关协议,自行研究确定;超出约定部分,按照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上述政策。
1.《“金山英才·润州专项”领创人才申报书》
2.《“金山英才·润州专项”领创人才项目计划书》
3.附件材料(含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申报承诺书)
1.《“金山英才·润州专项”领智人才申报书》
2.《“金山英才·润州专项”领智人才项目计划书》
3.附件材料(含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申报承诺书)
1.《“金山英才·润州专项”菁英人才团队申报书》
2.《“金山英才·润州专项”菁英人才团队项目计划书》
3.附件材料(含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申报承诺书)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经资格审核后择期组织答辩评审。
相关申报样式已上传邮箱(,密码RZ123456),请自行下载。请各申报单位(人才)填报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及附件材料电子档报送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一人一个文件夹报至区人才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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