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2023-0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批后公布
为进一步加快扬中市的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体系发展、居住品质和生态环境的提升,本次方案共划定了
成片开发是综合开发的基础,体现了规划引领作用。扬中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建设“智慧制造城、绿色生态岛、平安幸福洲”为目标,所选择的片区主导功能和用途稳定、清晰,具备成片开发的基本条件。
(1)是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的需要
扬中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包括以工业为主导的扬中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产业园片区、以居住为主导的三茅三栏路北侧片区等7个片区。通过成片开发,增加片区内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包括创业大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商住等项目,提高片区公共服务能力和交通运输能力,补齐区域公共服务和商业中心短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是落实重大项目、高效利用土地的需要
通过扬中市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方面可以保障片区内重大项目落地;另一方面可以改变以投资项目为主导、跳跃式布局的土地供应机制,进一步明确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实现集中集约、集聚高效、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解决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规划组合与建设时序问题。
(3)是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合法权益的需要
通过对公共服务、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等公益性项目提出基础性要求,避免了以往开发过程中用地保障过于倾向工业、商业以及居住等经营性用地的现象,充分保证了公众利益属性;通过新增就业岗位,提高城市整体就业率,稳定城市就业环境;通过明确补偿标准,保障农民知情权,严格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从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1、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衔接情况
根据扬中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次划定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片区不涉及“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年度扬中市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简称“落地上图方案”)进行了衔接,7个片区范围内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10.807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面积合计为9.4207公顷。扬中市人民政府承诺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全部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确保与正式批准的扬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3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均布局在已批复的扬中市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内,符合城市、街镇规划发展方向,成片开发片区内规划建设项目类型也与所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地块规划用途一致,符合所在区域功能定位。
扬中市严格实行生态管控,全面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本方案中所有片区均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对生态管控区域的生态功能不造成影响。
本方案所有片区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进行充分衔接,不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对扬中市粮食安全的基础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稳定以及农业产业安全不产生影响。
根据扬中市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成果,本次有
个片区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面积共12.8352公顷。其中,八桥华生路东侧片区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0.4013公顷,涉及2018年高标准农田,涉及项目为2018年扬中市八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扬中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产业园片区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9.1084公顷,涉及2013年高标准农田,涉及项目为2013年扬中市八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油坊长旺南港西侧片区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3.3255公顷,涉及2015年高标准农田,涉及项目为2015年扬中市油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为确保扬中市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该方案已根据《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1〕16号)补建同等数量和质量的高标准农田要求,制定了高标准农田补建方案,补建项目满足上图入库要求。3
个片区均不涉及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各级风景名胜区。4
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三茅环城北路北侧片区涉及扬中市国有林地0.6799公顷,为道路两侧绿化且不在片区征收范围。其余片区不涉及占用国有林地。5
本方案充分衔接《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
修编)的通知》和《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修订)》。本片区范围不涉及各名录中重点保护水域以及河湖管理范围线、与产业园衔接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中,片区与扬中市各个产业园进行充分衔接。其中,扬中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产业园片区为工业主导型片区,位于扬中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产业园,园区主导产业为培育新材料、临港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园区整合发展要求的相关规定,片区位于产业园区整合优化范围内,片区主导功能和产业发展方式均符合产业园区整合发展的相关要求。
片区充分衔接《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分类管控要求。片区范围内不涉及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规定,片区所在的“新坝镇、三茅街道、小泡沙、油坊镇、八桥镇、西来桥镇、兴隆街道”管控单元中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分为
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
(2)涉及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符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
(3)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1)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完成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
(2)加强农业废弃物治理,稳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
1)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
(2)不得在长江岸线资源范围内进行危害防洪安全、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活动。
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
〕30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2)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3)集约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引导产业向陆域纵深发展,减少对临水岸线的占用。
本次方案中所有片区项目开发建设、产业发展导向均符合《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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