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我局拟收回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科教、商办(配套)及公共设施用地
科教、商办(配套)及公共设施用地
若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以书面方式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处联系。
受理地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邮政编码:2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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