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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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工业恢复重建,发展县域经济,加快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发挥管委会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搞好园区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并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和要求,把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为我州工业园区建设的亮点,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化,成立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根据松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松编发〔2011〕2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工业恢复重建,发展县域经济,加快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发挥管委会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搞好园区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并根据州委、州政府部署和要求,把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为我州工业园区建设的亮点,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化,成立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督促园区内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二 按照现代工业发展的要求,编制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对工业园区的土地资源使用、企业的科学布局、配套设施的建设、园林绿化和安全保卫等进行综合设计,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
四兴建和管理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协调园区内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全力组织开展招商引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和交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园区内有关涉外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并转发相关文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协助主任筹划、落实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负责人事制度的建立、推行、检查和完善,确保其有效实施;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新进人员的甑选、招聘、录用、教育培训、合同管理;负责人事任免、调动、退休、职称晋升、考核奖惩、劳动合同处理及社会保险办理等;
4.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做好园区大事记,为总结工作积累素材;负责建立和完善园区管委会人事档案,做好人事档案的立卷、维护、管理、调阅;
6.做好日常考勤,定期对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奖惩方案的制定、落实,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7.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妥善管理办公设施设备,负责车辆管理,协助领导做好车辆调配及维修报批,搞好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和选址定点初审工作及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加强土地的使用、储备、管理、监督;
3.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园区工程预、结算并对园区内已竣工工程资料进行收集、统计、管理、归档和移交;
6.负责纠正入园企业违章使用土地的行为,敦促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率;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利用外资政策动向,对引进项目作全面调查分析和综合论证,建好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中外投资者的信息库;
2.组织境内外大中型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环境及政策说明会,负责国内外投资商的跟踪联系、接待和洽谈;
3.负责招商资料的制作、项目包装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园区引进项目洽谈工作;
2.负责协调入园企业关于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等行政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办理工作;
3.负责项目建设土地的征用、出让、划拨等土地手续承办报批以及土地款催收工作;
2.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做好有关用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和群众工作,负责实施失地人员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保证建设用地需要;
3.负责预防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等重特大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协助解决和处理遗留问题;
1.严格执行《会计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制度,统筹管理工业园区资金筹措、调度,确保园区开发建设资金供给,并拟定会计管理制度;
5.负责编制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审核财政结算,组织、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及经费支出,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园区工作顺利推进;
松潘县镇江关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工勤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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