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镇江金港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80.45亿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37.08%,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1、为镇江新区金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镇江金港”)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镇江金港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000万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5,000万元。
为了促进淮安市城中花园项目发展,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淮安盛悦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借款8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0,8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担保承诺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
(3)保证范围:投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预期收益)、受托管理费、承揽销售费、咨询服务费、备案服务费、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上述权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用、税金等)。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签署《蕞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40,800万元。
(3)保证范围: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0.45亿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37.0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营、联营等非并表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40亿元,占公司蕞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2.30%;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收购淄博锦美51%股权并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持股75%的山东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117万元向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中南高科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淄博锦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淄博锦美”)51%股权,并与控股股东共同开发淄博创智花园一期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交易款已完成支付,有关交易股权已过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收购淄博锦美51%股权并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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