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位于丹北镇济德村(丹阳天一通信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拍卖(一次)的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丹北镇济德村(丹阳天一通信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及地上厂房。1、房产。证号:丹房权证后巷字第15003417号,建筑结构:钢混,用途:工业,总层数2层,层高:5.4米,建筑面积共6450.7平方米。2、土地使用权。证号:丹国(2007)第04807号,面积20001.6平方米,使用终止时间:2056年4月26日。上述房产评估价为978.57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789.06万元,合计1767.63万元。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起拍价为1414.104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3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7年4月18日10时至2017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标的物的共有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等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4月10日16时之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标的物上存有租赁关系。2014年3月10日起租,租期10年,租金现已全部付清。买受人购买后,法院不再承担交付义务。交付、租赁等方面存在的纠纷应通过另行诉讼方式解决。
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并承但依法由买受人及出卖人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待缴费用。
七、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状况介绍等资料。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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