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开发区地税局强化房屋出租税收征管
江苏省镇江市开发区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房屋出租税收的征管,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将包括房屋出租在内的零散税收委托各街道、镇综合治税服务中心进行征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社区(村)熟悉情况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也解决税务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自觉纳税意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广大出租户宣传有关房屋租赁的税收政策,广泛开展走访、召开清查动员会等,对每户承租户发放《房屋出租税收清查告知书》,增强社会对房屋出租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通过地方政府牵头,以社区(村)为主导,与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协同,实行逐街、逐户进行清查,将出租房屋的详细情况逐户登记,录入微机,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根据不同出租类型,采取相应征管办法。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工业园、创业园等实行收入源泉控制;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出租房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将各单位每年未开具发票纳税的租金收入集中到“零散税收服务中心”开票纳税。对专业市场出租房则委托市场管理公司代收代缴并建立明细台帐;对个人购买的门面房出租的,则与各社区、工商、公安等联合组成清查小组逐户排查、宣传、登记。五是完善税源监控机制,强化源头控管。要求新办承租经营户必须提供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开具租赁发票。对新开发居民小区也由各社区第一时间调查掌握房屋出租情况。六是通过广泛调查辖区内不同地段正常的租金收入,以相应计税级差地租为依托,根据房屋的地段、楼层、用途等测定划分等级,据此制定相对合理又与市场租金比较接近的计税租金标准并据此实施。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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