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紧急通知!全部暂停!多地紧急寻人!
接外省市通报,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曾于3月28日-29日在我区活动,根据初步流调,该人员来我区后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3月28日8:25驾驶货车至南京空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S55宁宣高速与S88南京机场高速交叉口西北200米);8:45至中外运公司一楼办公室安排卸货停车位(A3-8);8:50、11:10、17:15在员工星级食堂用餐,期间曾数次前往宗厚供应链公司楼下一楼厕所,其余时间待在货车上;3月29日4:00至中外运一楼办公室拿回单;5:00离开南京。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3月30日至4月1日,我区居民蒋某、王某核酸初筛呈阳性。经流调溯源,现将二人行程轨迹涉及风险点位公布如下:阳性人员蒋某(女,32岁,系4月1日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7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28王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30日,19时乘车进入荷兰街,22时乘车离开荷兰街。期间,在荷兰街台球厅、第一家擀面皮店、杨飞飞饮品店(衢州鸭头店)、优选水果捞店等部位停留。阳性人员王某(男,49岁,系4月1日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7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28王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29日,18时至22时,南通市体育馆(青年西路80号虹桥体育馆);3月30日,7时50分至8时10分许,光明东村知心面馆;17时20分至30分许,城南新村18幢北侧老杜点心店(煎饼摊);18时至21时,南通市体育馆(青年西路80号虹桥体育馆);
请与上述点位有时空轨迹交叉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和派出所报备,本人及家庭成员立即实行居家隔离措施,从末次接触时间开始隔离7天,并于第1、3、7天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苏康码”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前往核酸采样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做到“两点一线”,“两点”即居住点与核酸采样点,“一线”即往返“两点”的路线,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等。故意隐瞒相关行程,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月1日,我区在隔离点人员核酸采样过程中,发现2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相关地区有活动轨迹。经初步流调,具体活动轨迹如下:
3月28日白天,开发区通盛南路18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附近。
3月30日18:57分,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通富南路妇儿乐城帝之豪烟酒店。
3月28日9:00—22:00,平潮镇云台山西站大道二期工程工地、平潮镇马躺路西站大道二期工程工地。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相关轨迹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或隔离管控、居家监测等措施。
隐瞒与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月1日,我区小海街道海悦嘉园居民曹某核酸复核为阳性。经流调溯源,现将曹某行程轨迹涉及风险点位公布如下:
曹某(女,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9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41号):
请与上述点位有时空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主动报备,联系电线。本人及家庭成员立即实行居家隔离措施,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居家监测等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2022年4月3日起,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结合前期通告中的管控区域,综合情况如下:
45、鼓楼区锦绣山水小区喜临门超市(山水路与华美一巷交叉口)及邻近商铺;
56、鼓楼区祥云商业广场购德多连锁超市(商铺编号:1-110)及邻近商铺;
113、淮海国际港务区天誉时代城“农村大席菜”(商铺编号:15-111)及邻近商铺。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4月2日0至24时,苏州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例。
3月10日至4月2日,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4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5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全国聚集性疫情点多、面广、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上下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更加坚决果断、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从严从紧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开苏州,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关注所在县级市、区的官方发布,第一时间了解本区域阳性感染者的行程轨迹,积极配合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对来返苏州人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报告。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44的密接,系昆山市某市场经营人员,住址为昆山市玉山镇兰亭御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99的密接,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周市镇自由都市。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99的密接,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玉山镇枫景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昆山市某市场经营人员,住址为昆山市高新区赵厍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99的密接,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玉山镇圆明新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37的孙子,住址为太仓市娄东街道五洲西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张浦镇馨悦家园。在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系昆山市张浦镇某市场经营人员,住址为昆山市张浦镇江南春堤。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83的配偶,为吴中区某市场工作人员,住址为吴中区甪直镇朱家巨。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85、120的密接,为昆山市某企业货运人员,住址为昆山市张浦镇牡丹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外省市返苏州的常熟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常熟市常福街道小山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10的配偶,为昆山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昆山市玉山镇娄邑新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37的儿媳,为太仓市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太仓市娄东街道五洲西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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