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强土地收储工作,规范土地储备过程中的评估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中心决定对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单位参加报价:
悦达一工厂1宗拟收回土地补偿价格评估
悦达一工厂1宗拟收回土地位于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开放大道18号,评估土地面积为4533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1.编制结果必须保证真实客观,不能出现虚假信息;
2.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1.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具有土地评估相应资质,提供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机构中注册估价师人员清单及个人资料、省国土厅(自然资源厅)备案材料、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投标书(详见附件)单独密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套;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土地评估费以1996年7月18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确认及收费的规定》(苏价房[1996]296号、苏国土籍[1996]90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准。
报价应在基准值30%以下,大于30%的为废标。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价格、税、费。
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蕞低价中标。当出现两个以上蕞低价时,开标现场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须在2023年3月7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材料递交至到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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