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新生村1号地块等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1年第5期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1、申请、发售资料: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2日;
2、资审、缴纳保证金时间: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13日上午11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5、经资审合格,方可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六、参与5-7号地块的竞买单位,于缴纳首期出让金时,需同时缴纳1852.5万元的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用,参与5-10号地块的竞买单位,须已经通过市商务局的前置资格审查。
七、凡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外地企业或个人,一旦竞买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出资比例大于50%的有限公司,将有权享受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供地手续和申请土地登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注册登记。
八、本次出让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市斜桥街75号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和本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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