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11年第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1、申请、发售资料: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29日;
2、资审、缴纳保证金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上午11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经资审合格,方可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六、凡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企业或个人,一旦竞买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出资比例大于50%的有限公司,将有权享受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供地手续和申请土地登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注册登记。
七、本次出让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市斜桥街75号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和本局网站。网址:
2011年第7期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地块简介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批发零售(菜市场)、商务金融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及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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