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发布
扬子晚报网4月29日讯(记者 万凌云) 4月28日,镇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度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正式启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正。
据介绍,今年的镇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锚定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和“项目攻坚突破”要求。其中,强化创新“第一动力”作用,聚焦“四群八链”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政策引导计划以及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计划4类科技计划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首先,支持重点更加聚焦。围绕“创新创业福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要基地”建设目标,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苏南自创区和“10+11+5”开发园区建设需求,加大对重点园区、重点板块、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专项支持力度。围绕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零碳、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其次,资金安排更重实效。落实省、市关于“推动经济率先整体好转”有关精神,加大对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财政经费支持力度,提高了部分项目的首拨经费的比例,并且在产业前瞻项目中取消了对高校和独立研发机构自筹经费的比例要求。灵活安排“前资助”、“后补助”、“绩效考评”等多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推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提升。
再者,组织方式更加多元。新增了重点产业领域和规上研发“破冰”领域的“市区会商”项目。
此外,创新平台建设更加突出重点。重启了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中设置了“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重点实验室”以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4个方向,进一步聚焦重点产业需求和民生科技需要,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和群众的科技获得感。
最后,营造宽松的科技创新环境。注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简化申报材料,优化考评指标,突出科研诚信,引导项目实施主体更加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结合科研活动规律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将部分产业研发类项目的实施期由2年延长至3年,给予创新主体更加充裕的研发时间。
记者获悉,今年的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已在镇江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和“镇江科技”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也已正式开网,相关单位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电子填报,网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18: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3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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