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326号(谭淑芬等16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花山湾新村六区10号第4层401室
李家山路2号常发广场6幢1002室
花山湾新村八区13号第1层101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经十二路889号学林雅郡87幢第4层402室
春色江南香柳苑14幢第5层404室
官山路336号香奈城二区19幢0401室
镇江中南新锦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汝山路9号御锦城一区4幢第15层1502室
恒美嘉园B区12幢第1层0104室
草场湾路77号新城花园三区36幢0604室
金港商业广场通港路133幢1108室
桃园新村1号金西花园8幢105室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