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50号(姚殿伦等23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华都名城荣锦苑59幢第17层1702室
朴园上观公寓29幢第4层405室
朴园上观公寓29幢第25层2604室
檀山路6号檀香园7幢第10层902室
东城绿洲翰霖苑227幢第5层404室
丁卯桥路165号美景豪庭1幢1406室
黄山南路36号信源华府9幢第29层2904室
长江路339号金桥花园2幢第1层101室
丹徒风景城邦英格兰领域17幢第5层503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下列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我机构已受理,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学府路123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江滨新村74号1幢第1层203室
凤翔路100号凤凰家园凤翔苑8幢1102室
五凤口路2号官塘绿苑一区6幢2603室
金润大道1009号鸿润家园2幢1603室
金润大道1009号鸿润家园2幢1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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