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83号(陶胜贵等21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丹徒圣地雅格花园41幢第5层502室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56幢第9层903室
我家山水瑞雪苑2幢第15层1503室
苗家湾路8号裕隆雅居5幢第8层803室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