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032号(殷忠宝等23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丁卯桥路162号康泰花园3幢第6层502室
丁卯桥路162号康泰花园3幢第6层502室
丁卯桥路162号康泰花园3幢第6层502室
黄鹤山路77号桃花源小区26幢第3层304室
大港平昌新城新瑞苑58幢501室
大港平昌新城宜安苑2幢1104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镇江万达广场B02幢第30层3003室
谷阳路66号美林湾一区23幢第7层702室
黄鹤山路77号桃花源小区26幢第3层304室
丹徒瑞泰城市花园16幢第5层506室
镇江市丹徒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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