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6]143 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6〕143 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 单位: 《镇江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8 月 16 日 1/3 镇江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和《省国土 厅、发改委、经信委关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规 范有序地做好工业用地排查摸底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调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工业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各宗地坐落位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宗 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和投入、产出、用工情况等。 二、主要任务 (一)调查各类工业用地的土地权属关系、面积、位置,土地开发利用、投入、产出 等情况,分产业类型对生命周期进行分析研究,汇总形成综合调研报告。 (二)摸清各开发区(园区)规划和建成使用范围(四至边界),占地面积、用地结 构(农用地、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 设施用地等各类用地的面积及所占比例)等。 (三)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现状动态数据库,以宗地为单位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在此 基础上,依据工业用地指标评价体系,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 善等,筛选出低效工业用地的数量、分布、产业类型等相关信息,建立低效工业用地数 据库。 (四)制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各地以低效工业用地数据库为依托,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结合实际制定确定再 开发利用的范围,并建立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低效产业用 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五)细化编制实施方案。以提高土地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为导向,各地依 2/3 据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细化编制再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 再开发项目的规模、开发强度、利用方向、资金平衡等。 三、时限要求 1. 工业用地调查摸底,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业用地利用现 状数据库和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 2. 编制规划计划,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编制形成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与 2016 年实施计划。 3. 推进实施阶段,2016 年 11-12 月完成,制定再开发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 实施。 四、组织分工 市政府成立工业用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 组长、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 非平同志兼任。具体分工如下: 市国土局:负责本次调查中土地使用情况调查的组织工作;根据市经信委、商务局等 部门提供的园区范围和现有土地档案等相关资料,形成本次工业性用地调查基础数据 库;负责各辖区、各开发区土地使用情况外业调查的指导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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