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进行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现已结束,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本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 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文件:zjzc-(2019)商字第0034号镇江市产业招商地图信息化项目采购(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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