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镇江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镇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admin2年前 (2024-09-24)镇江产业信息29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须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和法人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于商业、金融、旅游、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用地,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出让程序,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抵押。

  2.通过有偿划拨或与中方企业合资、合作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中方企业原经行政划拔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部分,须以政府投资入股,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中方企业,可按镇江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不低于60%的土地使用权股份(股份比例由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其余政府股部分,由中方企业按核定价值逐年向政府缴纳地租。地租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收取。以企业法人股合资、合作的,必须先补办出让手续。

  外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使用划拨的存量国有土地,必须向市、 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场地开发费,并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和 缴纳土地使用费。外商合资、合作经营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收归国有,统一安排使用。

  外商投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中,必须附市、县(市)规 划管理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意见和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国有土地使 用证(复印件)或用地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向工商部门申办开业登记 时,必须附具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地价评估报告和相应的 用地审批意见。

  3.通过与乡(镇)、村企业合资、合作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与乡(镇)、村或其他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共同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并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由当地乡(镇)、村或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乡(镇)、村办企业用地审批管理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报批手续后,其土地使用权方可作为乡(镇)、村或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商合资、合作的条件。土地使用合同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土地所有者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资、合作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并退还给原乡(镇)村、组或其他农村经济集体使用。

  外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租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其生产、生 活用地的,租赁双方须凭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的有关凭证、 租赁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 租赁审批及登记手续,领取租赁登记证,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并按租金总额的3%缴纳土地管理费。农业用地和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增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作为租赁用地,跨村或跨乡(镇)用地的,必须先征为国有。

  4.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场地或房屋的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原土地使用者必须在补办出让手续并补交出让金或经市(市)人民政府批准,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年地租并履行土地登记后,方可将场地或房屋用于租赁经营活动。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补办用地批 准手续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应按照规定,向市、县(市)土地管 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管理部门所收的土地使用费全额上缴 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比例返还给土地管理部门作为 业务费(具体标准由土地管理、财政部门共同商定)。

  土地使用费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统一核收。镇江市市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由市土地管理局统一核收。开发区“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收取,除上交省以外,由土地管理部门核收,明收明支,留在开发区作为政府投入。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可在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五年内免缴,自第六年起的五年内,按土地使用合同规定标准减半缴纳。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五年内,按下限标准减半缴纳。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定,按外经贸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执行。凡申请享受减免土地使用费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省外经贸委出具的确认证书副本和年终考核合格证明。

  凡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兴办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和外商与乡(镇)、村、组或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合资、合作经营的项目,经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免土地使用费。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项目,免缴土地使用费。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缴纳人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条件的,土地使用费由中方负 责缴纳。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需变更土地用途,应事先向市、县(市)规 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 登记手续,并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重新核定土地使用费收取标 准。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土地合同规定,未按期缴纳土地 使用费的,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欠交土地使用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90天仍拒不缴纳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对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可以自行开发也 可以委托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开发。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及时使用。超过 一年未按合同使用的,应当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报告,说明原 因,并按规定缴纳土地荒芜(闲置)费。超过两年仍未按合同使用的, 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可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费用 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中方在本办法发布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须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用地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的;按违法占地对外商投资企业之中方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代表政府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会同外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统一办理审查报批等有关手续。

  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完整用地申报资料和全额缴讫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土地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本市投资兴办的企业,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 条本办法由市国土局负责应用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镇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

  能源、基础设施、文教卫生科技等

  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第十八批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八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四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二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命名泰州市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关于2011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二十七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2009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火爆热销

  ·免费在线测试系统新体验 助您梦想成真

  ·邀您体验:高清课件、移动课堂、在线测试

  更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中山厂房网-中南高科联东U谷厂房出售出租中山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

中山厂房网-中南高科联东U谷厂房出售出租中山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

  中南高科广东中山科学城板芙科创园 标准厂房招商出售 单价4600元起 四层独栋 分层 多层 可灵活搭配   五一中山双园联动 惊喜五重礼抢先看 限时优惠,不容错过 现楼工业厂房3成首付 请预约考察 4000123021   欢迎加入 本地产业地产同行交流群 快速搭建您的分销渠道 产业地产群 工业地产群 工业厂房群   中南高科广...

丹徒区招商网络

丹徒区招商网络

  原标题:丹徒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丹徒经济开发区加大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园区污染防治管理机制,推动园区生态化绿色化可持续化发展。一是认真贯彻江苏省长江大保护现场 ...   原标题:谷阳镇实现首季工业经济“开门红”今年以来,丹徒区谷阳镇发挥重大项目引领作用,聚力工业经济,优化服务平台,强化招商选资。截至3月底,该镇完成公共预...

佛山厂房出售出租

佛山厂房出售出租

  佛山高新区三水新城科创园 南京中科院-中南高科联合打造·云东海·高端电子信息港 独栋及大平层厂房出售招商 1000平起售   广东佛山市南海·众口味华南味谷 食品研发厂房出售招商 1000平起售 蒸汽到户、污水处理厂配套,无强制税收要求,两成首付   佛山三水高新区 南京中科院-中南高科联合打造中南高科·高端电子信息港 5层独栋及高层大平层厂房出...

冀商动态:镇江市河北商会应邀参加衡水市工商联推动外地衡水商会建设暨招商引资回报家乡座谈会

冀商动态:镇江市河北商会应邀参加衡水市工商联推动外地衡水商会建设暨招商引资回报家乡座谈会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冀商动态:镇江市河北商会应邀参加衡水市工商联推动外地衡水商会建设暨招商引资回报家乡座谈会   2022年6月26日,衡水市工商联召开推动外地衡水商会建设暨招商引资回报家乡座谈会。衡水市工商联主席刘宏志,衡水市总商会总顾问张永增,衡水市工商...

南通厂房网-中南高科南通厂房出售出租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联东U谷

南通厂房网-中南高科南通厂房出售出租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联东U谷

  当前位置:首页郑州产业信息 正文内容南通厂房网-中南高科南通厂房出售出租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联东U谷中南高科:标准厂房租售 全国上百园区招商中 4000123021   南通通州湾 现房 全新 双层框架 单层钢构 特价厂房 园区直租 可租可售   欢迎加入 本地产业地产同行交流群 快速搭建您的分销渠道 产业地产群 工业地产群 工业厂房群...

合阳县县长邓宽社带队赴江苏、上海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合阳县县长邓宽社带队赴江苏、上海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代表团首先到镇江新区开展对口协作交流活动,先后参观考察了镇江新区科技新城56栋厂房房顶分布式发电、博昊科技有限公司、原味生活以及艾科半导体,中意农业产业园、城市中央公园、中瑞生态产业园、航天海鹰特种新材料及大陆通用机场,并召开对口协作座谈会,双方就本地基本情况以及资源和区位优势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县长邓宽社指出,1997年合阳县与镇江市丹徒区缔结对口友好合作关...

园区_园区_中北招商网

园区_园区_中北招商网

  天津武清开发区于1991年12月28日设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远期规划总面积93平方公里。近期规划50平方公里。2018年12月,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荣获2018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排名第27。   京滨工业园是一个综合性产业园区,2001年开始筹建,2006年被国家批准为市级开发区,2009年被天津...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免土地使用税吗-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免土地使用税吗-法律知识大全律图

  法规定,2018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