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镇江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镇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admin1年前 (2024-09-24)镇江产业信息23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须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和法人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合同,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于商业、金融、旅游、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用地,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出让程序,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抵押。

  2.通过有偿划拨或与中方企业合资、合作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中方企业原经行政划拔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部分,须以政府投资入股,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中方企业,可按镇江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不低于60%的土地使用权股份(股份比例由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其余政府股部分,由中方企业按核定价值逐年向政府缴纳地租。地租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收取。以企业法人股合资、合作的,必须先补办出让手续。

  外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使用划拨的存量国有土地,必须向市、 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场地开发费,并依法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和 缴纳土地使用费。外商合资、合作经营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收归国有,统一安排使用。

  外商投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中,必须附市、县(市)规 划管理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意见和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国有土地使 用证(复印件)或用地意见。外商投资企业向工商部门申办开业登记 时,必须附具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地价评估报告和相应的 用地审批意见。

  3.通过与乡(镇)、村企业合资、合作或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与乡(镇)、村或其他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共同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并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由当地乡(镇)、村或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乡(镇)、村办企业用地审批管理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报批手续后,其土地使用权方可作为乡(镇)、村或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商合资、合作的条件。土地使用合同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土地所有者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资、合作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并退还给原乡(镇)村、组或其他农村经济集体使用。

  外商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租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其生产、生 活用地的,租赁双方须凭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的有关凭证、 租赁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 租赁审批及登记手续,领取租赁登记证,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并按租金总额的3%缴纳土地管理费。农业用地和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增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作为租赁用地,跨村或跨乡(镇)用地的,必须先征为国有。

  4.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场地或房屋的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原土地使用者必须在补办出让手续并补交出让金或经市(市)人民政府批准,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年地租并履行土地登记后,方可将场地或房屋用于租赁经营活动。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补办用地批 准手续的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应按照规定,向市、县(市)土地管 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管理部门所收的土地使用费全额上缴 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比例返还给土地管理部门作为 业务费(具体标准由土地管理、财政部门共同商定)。

  土地使用费由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统一核收。镇江市市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由市土地管理局统一核收。开发区“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收取,除上交省以外,由土地管理部门核收,明收明支,留在开发区作为政府投入。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可在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五年内免缴,自第六年起的五年内,按土地使用合同规定标准减半缴纳。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五年内,按下限标准减半缴纳。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定,按外经贸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执行。凡申请享受减免土地使用费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省外经贸委出具的确认证书副本和年终考核合格证明。

  凡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兴办交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和外商与乡(镇)、村、组或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合资、合作经营的项目,经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免土地使用费。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项目,免缴土地使用费。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缴纳人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资、合作经营条件的,土地使用费由中方负 责缴纳。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需变更土地用途,应事先向市、县(市)规 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 登记手续,并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重新核定土地使用费收取标 准。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土地合同规定,未按期缴纳土地 使用费的,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欠交土地使用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90天仍拒不缴纳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对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可以自行开发也 可以委托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开发。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及时使用。超过 一年未按合同使用的,应当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报告,说明原 因,并按规定缴纳土地荒芜(闲置)费。超过两年仍未按合同使用的, 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可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费用 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中方在本办法发布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须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用地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的;按违法占地对外商投资企业之中方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代表政府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会同外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统一办理审查报批等有关手续。

  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完整用地申报资料和全额缴讫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土地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香港、澳门、台湾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本市投资兴办的企业,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 条本办法由市国土局负责应用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镇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

  能源、基础设施、文教卫生科技等

  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第十八批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八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四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2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二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命名泰州市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的公示

  关于2011年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单位第二十七批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厅2009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火爆热销

  ·免费在线测试系统新体验 助您梦想成真

  ·邀您体验:高清课件、移动课堂、在线测试

  更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七嘴八舌]镇江新区镇江轻纺工业园违规建设夸大招商引资政绩。

七嘴八舌]镇江新区镇江轻纺工业园违规建设夸大招商引资政绩。

  该园位于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中南部,航空产业园西侧,规划用地面积约800亩。该项目现在基本已经建成,截止目前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连土地证也没有,市级和省级的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等单位一再要求补办手续和依法建设,然而“李书记”确置之不理,并且将项目的建设单位更改为下属的经济发展公司,并安排这个公司的做“替罪羊”的准备,并勒令工程不许停,当然这个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也是“李书记”的自己人,甚至招...

中山厂房网-中南高科联东U谷厂房出售出租中山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

中山厂房网-中南高科联东U谷厂房出售出租中山开发区产业园招商引资平台

  中南高科广东中山科学城板芙科创园 标准厂房招商出售 单价4600元起 四层独栋 分层 多层 可灵活搭配   五一中山双园联动 惊喜五重礼抢先看 限时优惠,不容错过 现楼工业厂房3成首付 请预约考察 4000123021   欢迎加入 本地产业地产同行交流群 快速搭建您的分销渠道 产业地产群 工业地产群 工业厂房群   中南高科广...

丹阳开发区:产业强市“火车头”招商引资“主力军”

丹阳开发区:产业强市“火车头”招商引资“主力军”

  丹阳开发区先后获评“江苏省先进开发区”“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并多次被省政府表彰为先进开发区;综合实力长期位居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是丹阳市产业强市“火车头”、招商引资“主力军”。   今年以来,丹阳开发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持续转型升级,加快...

出发!镇江政企合力走出去拓市场!

出发!镇江政企合力走出去拓市场!

  今年四季度以来,我市政企合力多措并举“出海”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各地掀起了赴境外开拓市场、招引项目的高潮。商务部门统计汇总,全市近2个月100余家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拜访国外客户,签订订单总金额超10亿美元。   与之相呼应的是,1—11月,我市累计进出口969.9亿元,增长30.5%,增幅列全省第1。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早在年初就启...

厂房出售出租上海金山开发区

厂房出售出租上海金山开发区

  金山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土地出售出租招商 欢迎对接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临港金山先进制造业基地三期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招商 单层及大平层均有   上海金山区临港碳谷绿湾产业园|专业精细化工园区&市级特色园区|化工及医药新材料企业定制厂房出租出售|可定制甲、乙、丙类厂房   上海金山区临港碳谷绿湾产业园|专业精细化工园区&a...

厂房出售出租开发区产业园

厂房出售出租开发区产业园

  欢迎加入 本地产业地产同行交流群 快速搭建您的分销渠道 产业地产群 工业地产群 工业厂房群   政务信息闫明副区长率队到湖南省株洲市招商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3月3日至5日,立山区政府副区长闫明率队赴湖南株洲,参加市政府副市长孙平与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的对接活动,同时也考察了三一重工长沙基地和株洲肯特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立山经济开发区主任于士凯...

合肥厂房出租出售网

合肥厂房出租出售网

  中南高科合肥 肥东锦和智能制造产业园 肥东两层三层厂房出售招商 1200平起   中南高科合肥合巢柘皋锦顺智能制造产业园 单层钢构 双层三层框架厂房出售招商 1600平起   中南高科 合肥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 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核心区 新桥机场附近 2层 2.5层标准厂房出售 1200平起售 淮南寿县   中南高科·合肥肥西厂房...

国土京口分局“一表管理两头抓”积极服务重点供地项目

国土京口分局“一表管理两头抓”积极服务重点供地项目

  国土京口分局“一表管理两头抓”积极服务重点供地项目   发布时间:2012-11-27 12:00来源: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口分局字号:[]   国土京口分局“一表管理两头抓”积极服务重点供地项目   为带动全市的经济发展,京口区今年接手11项重点项目,京口分局已采取有利措施,“一表管理两头抓”,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