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招聘专业招商人员简章
镇江新区(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是享有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审批权限和行政级别(副厅级)的综合型开发区。经过16年的发展,在环境建设、利用外资、产业集聚、财政收入和社会事业诸方面均取得了显著业绩,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沿江开发重点开发区。现有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芬兰、瑞典、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1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430多家。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招商工作需要,拟招聘专业招商人员10名。(详细岗位要求见附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大局观念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宽,具备良好的谈判和沟通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良好的外语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能力测试、健康检查、组织考察相结合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企业性质,享受新区招商中心同岗位同职务(职级)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则终止聘用。
(1)2009年9月12日(周六)8:30-11:30,镇江市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
(2)2009年9月16日(周三)8:30-11:30,镇江新区人力资源配置市场(镇江新区大港港中路8号)。
(1)学历学位证书原、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附我国有权机构的认证证明);
(2)相关资格等级证书原、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二张;
报名一般由应聘者本人现场参加。应聘者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事后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责令辞职或辞退。
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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