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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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472471/2022-00066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
本次园区规划范围包括两个部分,分别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西区和东区,总规划面积为11.69平方公里。园区规划四至范围为:
西区:东至北山路、南至金港大道、西至上虞路、北至长江,规划面积为10.21平方公里;
东区:东至绍隆寺路、南至圌山路、西至长江、北至五峰山过江通道,规划面积为1.48平方公里。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致力于建成以电子化学品为先导的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链和以功能高分子材料为主导的化工新材料产业为主的高质量发展化工园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远景目标引领下,坚持高质量发展,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末,建成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国内领先、公共设施处于国内一流、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创新动力强的智慧化工园区。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成立工作组、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监测方案制定等)→开展评价工作(上轮规划环评回顾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评价结论等)→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
(1)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2)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4)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园区环境准入及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面向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公众提出意见应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规划及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向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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