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92号(贾思强等18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丁卯桥路158号瑞泰新城36幢402室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一街区169幢第7层702室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一街区169幢第7层703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大港平昌新城新茂苑43幢401室
站前路1号绿地广场启航社18幢第9层902室
东吴路388号江山名洲望江园11幢第4层301室
丁卯桥路371号6幢第2层207室
牌湾街249号康德嘉苑4幢第2层103室
九华山路1号南山景园27幢第7层606室
优山美地花园157幢第5层502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谏壁支行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丁卯桥路158号瑞泰新城36幢402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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