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兹有八桥镇一宗土地,位于红旗村东年开始使用,为原永胜兽医站使用,年红旗村在该宗土地上建设了拖拉机房,用于停放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年,原永胜镇政府为发展集体经济,创办了永胜门窗厂,并于年更名为扬中市南方金属制品厂。年永胜镇与八桥镇乡镇合并为新的八桥镇,年八桥镇政府将扬中市南方金属制品厂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房屋及土地转让给扬中市创世喷涂厂使用至今。因该宗土地使用时间较长,原始用地资料因保管不善已遗失。该宗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土地所有权属八桥镇集体所有,不存在任何纠纷。
如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请与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桥中心所联系,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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