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菱塘村双灯组15号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二楼东区,高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菱塘村双灯组15号
公告单位: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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