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GYG2021-6号、GYJ2023-5号地块
因公共利益需要,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现需收回、连云港力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胜海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1、GYG2021-6号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坐落于县临港纬八路南侧、经十路东侧,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收回部分面积为15727平方米;2、GYJ2023-5号地块,坐落于县临港产业区人民路南侧、东方路北侧,面积为720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普通商品住房。以上收回宗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挂牌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与企业双方按照其相关规定协商确定补偿。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