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不动产登记遗失公告(金红良翟孝荣)
申请人金红良、翟孝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兴化市安丰镇下圩村翟家四组22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苏(2021)兴化不动产权第0367423号。经我中心核查,该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自建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51.0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50.38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报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予以登记造册,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联系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长安中路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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