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兴城市钓鱼台街道132号东福锦园A、B、D(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兴城市钓鱼台街道132号东福锦园A、B、D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6日10时至2020年7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兴城市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位于兴城市钓鱼台街道东福锦园A、B、D,面积共1623.94平方米。
瑕疵说明:该房屋为打通房屋,买受人买受前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拍卖范围为图片所在位置,范围必须进行实地现场勘查了解。请竞买人买受前了解土地性质和房屋性质,由于该房屋情况特殊,请前往实地调查后决定是否购买。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详细调查,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对于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人无法确定,如出现不能过户和使用等情况,需买受人自行承担,望竞买人在买受前进行全面了解和风险评估,拍前务必咨询,如因未咨询,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6月5日起至2020年7月6日止工作日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休息时间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年6月22日10:00--11:3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了解该标的性质,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已对上述情况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后果,责任自负,对于标的物买受后产生的后续瑕疵,买受人应予以了解并自愿承担,请竞拍人予以考虑。
买受后腾空和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做好风险评估和准备。
由于司法拍卖性质的特殊性,故建议竞买人在买受前进行认真调查和咨询,对买受行为和标的物性质进行准确风险评估,对于买受标的物后产生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敬请谅解。
有意者在拍卖前请务必进行电话咨询,以保证充分了解拍卖物品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该标的状态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描述情况仅供参考!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申请人作为竞买人的,债权的数额大于保证金的可以不缴纳保证金,如小于应缴其差额。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7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兴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海支行,账号:338,开户联行号: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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