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计划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组成调研组对县政府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调研组根据调研内容,及时就调研重点、调研方式等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后,一是于20**年8月27日到国土资源局召开局班子成员、规划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国土局关于XX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了解相关工作情况。二是到国土局规划股、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查阅相关资料。三是与负责修编工作的作业单位“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了解修编工作各工作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自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于1987年和1997年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订。自2005年起,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开发格局的深刻变化,开展了第三轮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成立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方案》。通过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作业单位,部署开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通过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和技术作业单位的努力,修编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突破,预期目标能圆满实现。
为查清全县土地资源状况,县政府根据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从2008年底开始,一是对农村部份的调查,完成调绘面积达2804平方公里、图幅144张,工作成果已于2009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二是完成了县城约8平方公里的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三是即将完成一般集镇(包括洛泽河和牛街集镇等各2平方公里)的土地调查工作。
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更加准确地查清了全县 土地资源状况,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了较为准确的基础数据。
昆明麦普房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到目前为此,已完成规划修编工作方案规定的“前期准备、专题研究、编制规划大纲及评审”前三个阶段工作任务,现正在进行第四阶段即乡镇规划修编。
1、从2009年3月开始,开展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XX县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XX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XX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战略研究》、《XX县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XX县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研究》和《XX县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研究》共七个专题研究,并于2009年7月通过县级初步审查并报经省、市审查通过。
2、在前期专题研究基础上,从2009年6月开始,编制完成了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XX县级规划大纲说明,《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图》、《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图》(简称“三张图”),并在2009年12月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并在2010年5月备案。
3、目前,作业单位已编制完成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XX县级规划文本和图件,即将完成十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成果,成果编制完成后报经省、市政府批准并由县政府公布实施。
按照制图规范的要求,虽然对图式样式给定了明确的rgb(色标),对字体的大小、线性的宽度等已有明确规定。但仍有一些图层无法确定其样式,如线状地物中河流的宽度及rgb,基础数据的最小上图面积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设施(如道路、公路)面跟线的转换要求等还没有给定标准。
在县级规划文本的编写过程中,规划用地的布局和实际用地需求总是在进行不断的微调,致使规划文本编写难度增加。而在乡级规划文本编写过程中主要存在基础资料缺乏,同样给文本编写增加了难度。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是全县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机,规划能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显得至关重要。针对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在规划修编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好已取得的《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等七个方面的专题研究成果,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完成乡级规划修编,圆满完成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初审、报批等后续工作。
县政府要继续加强与市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和作业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下一级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上一级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一级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合理,确保县、乡规划修编相关文本、数据、图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实施就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才能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因此,就必须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不批就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搞好开发复垦,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依法管好土地。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在国资办及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抽调出专门人员,对**老三线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更快发展我县的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老三线厂位于孙村乡境内,始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初,分别有延安电子厂、工农厂、险峰厂、立新厂、卫东厂等组成,做为上海的后方基地,主要生产工业电子产品,总用地面积约:521.6亩。三线年左右陆续撤走后,所有的厂区土地及厂房、设备等都交于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为便于老三线厂资产的利用与管理,县政府于1986年后陆续将其分别交给旌阳镇、庙首镇、孙村乡、云乐乡、版书乡等乡镇代管,各乡镇为使其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分别组织和引进了部分企业入驻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延安电子原件厂总用地面积79.05亩,现由皖星电子电器厂、富阳电子元件厂、康强公司三家企业使用:
1.皖星电子电器厂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35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部分厂房仍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
2.富阳电子元件厂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20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3.康强公司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南半部,用地面积约24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也未能充分利用;
(二)原工农厂总用地面积107.1亩,现由华龙麻业公司、新星电镀厂、庙首林场木材加工厂、锰钢厂、大理石厂、羊毛衫厂租赁使用:
1.原工农厂东半部由华龙麻业公司作为麻条车使用,用地面积约25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已基本得到充分利用;
2.新星电镀厂位于原工农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0亩,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原工农厂北半部由庙首林场租赁,作为木材加工厂使用,用地面积约15亩,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锰钢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0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但租赁期已满,处于闲置状态;
5.原工农厂体育场由大理石厂使用,作为堆场和加工车间,用地面积约10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6.羊毛衫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7亩,土地使用权也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部分厂房处于半闲置状态。
(三)原险峰厂总用地面积122.1亩,现由黄山电机厂、电机冲压厂、槽槭厂使用:
1.黄山电机厂位于原险峰厂南半部,用地面积37亩,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电机冲压厂位于原险峰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5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槽槭厂位于原险峰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0亩,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原险峰厂生活区和部分厂房用地面积尚有约60亩土地未予利用,处于闲置状态。
(四)原立新厂总用地面积113.4亩,现由安徽省华龙麻业公司使用,用地面积113.4亩,土地资产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基本得到合理利用。
(五)原卫东厂现由上海申亚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总用地面积约100亩:
1.原厂区部分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已引进上海申亚实业有限公司入驻,用地面积62.7亩,土地资产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尚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少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原生活区部分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安徽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入驻,用地面积37.09亩,土
近两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落户我县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而且今后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不断加大,因此,我们在土地利用上,一方面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辟新的建设平台,另一方面更要正确引导企业利用原有存量闲置土地,整合、提高土地使用率,以补充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经调研**老三线厂整体利用率不高,目前仅有50%左右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其余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未加利用。如原延安原件电子厂、原工农厂、原险峰厂等多数厂房仅以租赁方式使用,甚至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土地利用率十分为低下,而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因此建议对老三线厂土地加以整合,以期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1、对皖星电子电器厂等一批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按照国家对工业企业行业投资强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以调整、置换等形式,引导其他企业注资入股或开发新产品、新产业,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2、对采取租赁方式取得临时用地企业的(如新星电镀厂等),而且目前已有部分企业租赁期限已到或已近期限,由于企业以租赁方式用地,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和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因此建议,通过行政等手段,督促其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或者予以搬迁腾退所用土地,用于引进新企业,从而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
3、对一些闲置未利用的厂区土地,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县土地资源状况,加以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从根本上转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节约集约的用地新机制,以促进我县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土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产物,近年来,随着我旗经济的发展用地瓶颈制约越来越明显,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用地难题,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我旗用地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严格土地管理,实施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建设节约性社会,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在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我旗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一系列有关保护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原则,走出一条集约、高效、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力保证我市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一些地方用地结构不合理,用地方式比较粗放,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紧缺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和长远大计出发,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必须始终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的路子。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全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基础保障。
一是创新思路,破解用地难题。为积极保障我旗区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加强用地管理。做到主动创新坚决保障工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不断挖潜存量、拓宽渠道积极保障其他项目用地。在保障用地工作中,实行分期、分批供地制度。对批准立项的企业用地,根据企业发展规划,采取分期分批供地的办法,化解用地难问题。同时,全面清理盘活城郊和集镇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山等作为发展用地,引导企业集中在工业集聚区使用土地,鼓励工业企业建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提高项目容积率。
二是提升技巧,增加土地收益。近几年来,通过不断提升土地经营技巧,实行经营性用地全面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出让过程,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优质服务,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在具体业务工作中着力从提高服务水平入手,一切工作程序都以方便服务对象为目的,以提高办事效率为原则,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次上会会审,减少工作的重复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优质高效办理各类用地手续。与此同时,在提供用地保障和服务中,把服务关口前移,实行现场办公,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工作要求,优质高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进一步简化了报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是对全旗的闲置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近几年来批而未供的土地情况,逐年度、逐批次的清理,并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做到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基数清楚,已供应土地信息完整,批而未供土地情况详实 五是制定了存量用地处置措施。为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局领导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盘活存量用地的具体措施。规定:(1)对批准时已有用地意向的项目积极跟进项目进展,具备供地条件的,尽快供地;(2)对已完成土地征收和前期土地开发,因原意向项目不落实的,及时调整给其它急需用地项目;(3)因征地后规划调整等原因未能供应的,及时纳入土地储备库,按新的规划条件尽快供地。
(一)土地供需矛盾仍然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制约因素。随着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任务艰巨,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法制障碍依然存在,需要社会共同理解和支持。近年来,因土地方面引发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日趋凸显,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处理和执行到位难,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薄弱,法治机制不够完善,现有执法手段落后,面对执法对象的强硬态度,往往因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需要,从而导致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难以查处到位,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和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三)征地工作仍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项难事和大事。在当前认真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存在安置政策的滞后和不太完善,而群众的期望、要求和欲望又非常强烈,从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干部队伍建设的任务繁重。如何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一)强化各类用地管理,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一要强化规划计划管理,严把土地“闸门”,有效参与调控宏观管理,按照旗委、旗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超前预审,提前做好土地征用工作,搞好规划对接,加快审批步伐,科学合理使用好已有计划指标,用好用足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和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合理分配,搞好全旗用地指标的平衡,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要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工业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优先支持优势产业、工业园区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环境、高能耗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千方百计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二要通过控制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从立项规划到实施建设、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促进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快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减少耕地占用压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和支持农民在现有宅基地上进行“中心村”建设,改造农民住房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并通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扩大有效耕地面积;三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不但能够解决农村居民布点零散、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而且能够提供农民集中居住点和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紧、走内部挖潜、保障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
(二)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全面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一是更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实现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双赢”的新路子。既要通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社会大众,更要教育培训自己,要看到发展可以为真正有效的保护提供条件,保护是为了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反过来可以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潜力。要在全社会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将“两难”问题变为“双保双赢”,走出一条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子;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对土地的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土地市场,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加强土地计划供应管理,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和交易行为,把节约集约要求纳入土地供应规划之中;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机制、闲置土地处置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鼓励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地、未利用地以及利用地上、地下拓展建设空间。
(三)科学规范土地管理,用创新理念和改革措施解决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征地安置工作措施,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并全面参与协调,协助做好征地安置和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要强化土地执法监管手段,逐步建立共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动机制,采取旗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法,集中各方面力量,及时处置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创新队伍建设管理,构建国土资源行政绩效问责制度责任体系。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国土资源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解决突出矛盾、驾驭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廉洁从政能力,使班子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执政能力得到全面加强,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和行政绩效问责制度管理,努力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形成用制度规范、用责任约束、用目标管理的良性管理机制;三要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修正后的《党章》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四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败警示教育活动,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特点,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部位,提出有效的监督办法,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五要抓好对外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报刊、信息、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新成果,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工作外部环境;六要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为大家解难题、办实事,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在国资办及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抽调出专门人员,对**老三线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更快发展我县的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老三线厂位于孙村乡境内,始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初,分别有延安电子厂、工农厂、险峰厂、立新厂、卫东厂等组成,做为上海的后方基地,主要生产工业电子产品,总用地面积约:521.6亩。三线年左右陆续撤走后,所有的厂区土地及厂房、设备等都交于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为便于老三线厂资产的利用与管理,县政府于1986年后陆续将其分别交给旌阳镇、庙首镇、孙村乡、云乐乡、版书乡等乡镇代管,各乡镇为使其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分别组织和引进了部分企业入驻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延安电子原件厂总用地面积79.05亩,现由皖星电子电器厂、富阳电子元件厂、康强公司三家企业使用:
1.皖星电子电器厂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35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部分厂房仍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
2.富阳电子元件厂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20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3.康强公司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南半部,用地面积约24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也未能充分利用;
(二)原工农厂总用地面积107.1亩,现由华龙麻业公司、新星电镀厂、庙首林场木材加工厂、锰钢厂、大理石厂、羊毛衫厂租赁使用:
1.原工农厂东半部由华龙麻业公司作为麻条车使用,用地面积约25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已基本得到充分利用;
2.新星电镀厂位于原工农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0亩,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原工农厂北半部由庙首林场租赁,作为木材加工厂使用,用地面积约15亩,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锰钢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0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但租赁期已满,处于闲置状态;
5.原工农厂体育场由大理石厂使用,作为堆场和加工车间,用地面积约10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6.羊毛衫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7亩,土地使用权也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部分厂房处于半闲置状态。
(三)原险峰厂总用地面积122.1亩,现由黄山电机厂、电机冲压厂、槽槭厂使用:
1.黄山电机厂位于原险峰厂南半部,用地面积37亩,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电机冲压厂位于原险峰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5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槽槭厂位于原险峰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0亩,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原险峰厂生活区和部分厂房用地面积尚有约60亩土地未予利用,处于闲置状态。
(四)原立新厂总用地面积113.4亩,现由安徽省华龙麻业公司使用,用地面积113.4亩,土地资产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基本得到合理利用。
(五)原卫东厂现由上海申亚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总用地面积约100亩:
1.原厂区部分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已引进上海申亚实业有限公司入驻,用地面积62.7亩,土地资产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尚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少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原生活区部分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安徽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入驻,用地面积37.09亩,土
近两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落户我县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而且今后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不断加大,因此,我们在土地利用上,一方面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辟新的建设平台,另一方面更要正确引导企业利用原有存量闲置土地,整合、提高土地使用率,以补充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经调研**老三线厂整体利用率不高,目前仅有50%左右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其余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未加利用。如原延安原件电子厂、原工农厂、原险峰厂等多数厂房仅以租赁方式使用,甚至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土地利用率十分为低下,而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因此建议对老三线厂土地加以整合,以期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1、对皖星电子电器厂等一批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按照国家对工业企业行业投资强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以调整、置换等形式,引导其他企业注资入股或开发新产品、新产业,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2、对采取租赁方式取得临时用地企业的(如新星电镀厂等),而且目前已有部分企业租赁期限已到或已近期限,由于企业以租赁方式用地,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和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因此建议,通过行政等手段,督促其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或者予以搬迁腾退所用土地,用于引进新企业,从而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
3、对一些闲置未利用的厂区土地,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县土地资源状况,加以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从根本上转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节约集约的用地新机制,以促进我县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铜陵地域面积小,境内多丘陵,耕地后备资源非常匮乏。与大建设、大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相比,土地供给严重不足。
一是人均土地资源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2010年统计数据,全国人均土地约10.5亩、拥有耕地1.4亩。而我市人均拥有土地2.25亩,人均耕地不足0.6 亩。
二是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大。2006年至2010年期间,铜陵城市化率从48.7%提高到63%。同期,铜陵年均建设用地增长速度达到20%,特别是近年来新上项目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比例大幅提高。
三是人均占有建设用地水平较高。城郊及农村建设用地分散,存在较多的“空心村”现象。
四是工业用地集约化程度近年有所提高但仍低于较发达地区。2010年,我市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约110万元/亩,产出效益为150万元/亩。同期,合肥经开区和高新区的投资强度为200-250万元,芜湖开发区的投资强度为150-180万元。
五是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现象仍比较普遍。从区域上看,主要分布在铜胥以东,泰山大道以西等区域;其余分布在大桥经济开发区“大通工贸园”及铜陵县金桥工业园;从项目类型上看,闲置土地主要涉及纺织、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电子材料等产业,特别是一些一次性申请用地500亩以上的大型项目闲置土地较多;从时间上看,主要是在2007年工业用地招拍挂和控制指标制度未实施前形成的。
原则上不在工业园区外,审批单独选址新建工业项目。全面推行人口向城区集中的做法,集中建造安置住宅小区。截止2010年,全市共选址19宗土地,用地面积约110.9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近2万户。初步测算,此举可减少新增建设用地3600亩,节地效果显著。
一方面采取多项举措鼓励企业通过整合挖潜,利用老厂房翻建多层新厂房,同时通过有关税费优惠,鼓励企业腾出老厂房或空置厂房依法转让、出租给其他小型企业作生
通过规范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用地难的问题,实现了土地集约利用与降低初创投产成本的“双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政府出台了《铜陵市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各类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和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依法认定并分类汇总提出处理意见。
开展以田、林、路、水、村为重点的综合整治,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集约用地。
有一些企业在取得土地后,迟迟不动工建设、或将项目分成一期、二期、三期直至遥遥无期,一方面造成了大量的国有建设用地空闲,另一方面新的项目落地难,影响招商引资。
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城市公用设施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存在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产业结构总体上偏低,缺少高、精、尖行业和同行业龙头规模企业。
目前还有一部分“城中村”需要改造完善。同时,因以往村镇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错位现象,村庄宅基地中“空心村”现象仍较严重。
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的全程监管还不够到位,对闲置和各种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际效果。
1、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推进城市建设与节约集约用地有机结合起来。
2、开展建设用地潜力调查。对全市可以作为建设用地和具有建设用地挖掘潜力的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摸清家底特别是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
3、制定和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战略规划。重点搞好节约集约用地 “五大战略”规划(农村宅基地整合规划、采矿塌陷地综合利用规划、沿江滩涂合理开发规划、城市建成区土地高效利用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1、落实净地交易制度,严肃政府交地承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净地交付,定价回购用于安置”出让方式的,县、区政府出具交地承诺,市政府将把拆迁承诺完成情况纳入督查范围。
2、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加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后的监管工作。对进展缓慢,不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实施开发的,要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对确实无力开发的,及时收回用地,重新出让。
1、提高土地利用强度。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探索“带详规出让土地”或“带详规竞买土地”的土地供应新模式,鼓励城市向空中和地下发展。
2、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强度。从严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探索建立工业项目投资与用地面积的核减约束制度,投资强度达不到承诺值的,投资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鼓励工业项目建设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缩短流程,节约使用土地;鼓励用地单位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厂房再建设。
3、适当提高工业用地供应门槛。对投资总额低于5000万元的一般产业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各开发园区应当根据自身园区投资与发展的需要,兴建多层标准化厂房,以“租赁、自购”的方式接纳小型投资。
4、建立大型企业用地的“有限预留”机制。对工业项目分期建设的,可以分期供地,有限预留,在承诺的开发期限内未完成前期开发投产的,政府为其预留的土地可以规划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1、继续推进征迁安置房建设。对农民选择进入高层住宅享受安置的,适当给予优惠。
2、大力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加快中心村建设,有序实施村庄迁建合并。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撤并后乡、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农村现有建设用地利用率。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土地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其需求量与日俱增。中国的城市以占全国 0.43%的国土面积承载着全国 41.8%人口的生存空间, 并聚集着占全国 84.8%以上的非农业产值的经济活动。狭小的城市空间产生如此巨大的生产力, 承载着接近 50%的
人口和人类财富的绝大部分。我们在惊叹这一数据的同时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原土地利用模式不能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的矛盾的日益显现,土地利用模式改革已势在必行,因此探讨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途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来自于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对农业用地的研究,是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土地上获取高额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土地产出高效化,即不断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获得土地产出的最大化。二是土地布局和土地结构合理化,即城市土地利用方式之间高效协作,使城市健康高效发展。三是土地利用效益的综合化,即城市土地利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体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应的统一。
1、城市用地规模过度膨胀,浪费现象严重。在当前土地利用中,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十分普遍。近几年,**的城市发展也逐步趋向“摊大饼”式发展,盲目追求城市规模的扩大,忽略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和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率,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2005年**中心城区建设规模达到269.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23.5平方米,远远超过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用地人均82.4平方米和发展中国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平。
2、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合理的城市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有利于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区位效益及聚集经济效果,从而达到城市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最优化。由于历史原因,加上**组群式城市的特点,我市城市土地利用结构长期处于不合理的状态,表现为工业用地比重偏大,城市环境绿化和第三产业用地比重过低。
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组为专题调研第二组,由吕国奇副局长带队,土地利用处、执法监察处、行政服务处和丹徒分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调研的课题是“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调研地点是丹徒区。最近一段时间来,我们通过座谈讨论、走访沟通、研究查询等多种调查研究方式,并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了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调研报告。
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严格土地管理,实施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建设节约性社会,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在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我市按照国家、省和市一系列有关保护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原则,走出了一条集约、高效、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力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作为一个苏南沪宁线上的重要城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是我市的基本市情。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一些地方用地结构不合理,用地方式比较粗放,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紧缺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和长远大计出发,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必须始终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的路子。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基础保障。
(一)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在经过城市规模连续多年的快速扩展之后,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土地资源紧缺约束。与此同时,土地的产出水平却十分低下,镇江全市平均每亩建设用地产出的GDP均值只有11.10万元,高的达到25.96万元/亩,低的只有4.64万元/亩,总体土地产出水平很低,土地产 1 出率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
(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2006年开始我国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变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土地管理与利用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土地使用市场仍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一是工业园区的设立门槛还不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不少城市,各行各业都设立园区。上到中央部委,下到县市,甚至连很多乡镇、村都设立园区。二是土地闲臵浪费严重,很多地方都把工业园区的设立作为地方政府的政绩,宁可土地抛荒,也要大量征地。所以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表面上是土地供应的瓶颈问题,实际上是挖掘资源的潜力和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问题。当前唯一的出路就是走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紧迫任务。导致经济增长的因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劳动、资本等经济要素投放量的增加,一类是科技进步、规模经济、结构优化、科学管理等引起的生产率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更多的是依靠生产要素大量投入,产值增长很快但投入产出比不高,是一种“粗放式”的增长方式。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以及目前国际经济环境的压力,我国的经济增长要从“粗放式增长”转变到“集约式增长”的轨道上来。作为给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保障的土地,顺应经济增长模式进行转变势在必行。
针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这一大课题,近年来,我市各辖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指导和关心下,逐步将土地利用管理的重心转向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走集约用地之路上,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这一目标,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各类用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开展以推进 “三集中”为主题的土地集约利用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控制不合理用地,加快旧城改造,加大村庄整合、老宅基地复垦、农田整理力度,努力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已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一手抓建设项目土地集约利用,一手抓农村宅基地土地集约利用”的工作思路,加强管理,因势利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深入持久地做好集约用地这篇文章。各地区都出现了一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部分做法如下:
(一)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大投资强度。前几年,丹徒区工业用地平均投 2 资强度每亩不足100万元,更有部分查处的违法用地投资强度每亩仅30多万元。近几年来,丹徒区严格把握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2007年全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平均已达每亩258万元,2008年平均达到每亩394万元,又提高了53%。如:落户丹徒新城的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用地533亩,投资总额达27.5亿元,每亩投资强度达515万元。今年按照市政府要求,丹徒开发区高资片区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50万元,新城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其它地区不低于200万元。丹徒自加压力,对高资片区同样也要求达到300万元,其他地区必须达250万元。此外,对投资3000万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促进丹徒土地更加高效利用。2008年,全区已投产的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达180万元。
(二)突破资源不足瓶颈,积极挖潜存量土地。镇江新区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积极挖潜,突破工业发展中土地资源不足的瓶颈,力求让每一寸土地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永续发展、长远发展、无限发展。
镇江新区某汽车工业公司在华独资企业,位于镇江新区丁卯片区,系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年生产门锁65万只,电控器230万只,汽车玻璃窗升降器100万只,全部产品70%外销。该公司总投资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投资强度每亩66.7万美元(460万元/亩),按照原市政府规定的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200万元计算,该公司可利用土地72亩,如按现行投资强度300万/亩要求,可用地约46亩,但该企业实际仅用地30亩,节约用地16-42亩。2007年该公司产值和利税分别为9.58亿元和1.99亿元,产值比和利税比分别为3200万元/亩和663万元/亩。该公司为镇江新区率先发展十强企业之一,利税额在十强企业中列第二,但利税比位列第一。
(三)优化村镇建设规划,有序推进土地资源整合。丹阳界牌镇常兴村原有4个自然村,村落分散,废弃河道及道路占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十分低下的状况,该村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起点编制了《村现代化建设规划》。选择了原占常兴村40%农户的刘家自然村作为新村建设基地,规定需要建房的农户必须一律按规划进新村建房,建新房必须拆旧房。常兴村在发展村级经济的同时,始终坚持一手抓集约利用土地,一手抓土地复垦整理。一是加大对宅基地的复垦。常兴4个自然村拆并时,总共拆除陈旧房屋达500余间,计16000平方米,通过复垦,仅从老宅基地上就获得了百余亩的优质良田。二是加大对老河道、高岗低 3 洼土地的复垦整理。常兴村先后投入数百万元,填平了百余亩废河道,平整高岗低洼地280亩。三是修建了高标准农田水利和田间路网设施。这部分土地除用于新村、工厂、道路、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外,净增的耕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有限的960余亩村地上,实现工业用地和耕地的双增长。村办工业用地面积比以前增加了百余亩,但耕地面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00余亩。目前,常兴村的成功做法受到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评价,已作为典型向全国进行推广。
(四)加大清理力度,充分利用闲臵土地。近几年,丹徒部分地区土地闲臵现象时有发生。2008年,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利用国家土地督查南京局对我区闲臵土地的督查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丹徒分局对全区闲臵土地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对闲臵土地进行了全面处臵,其中收回土地2宗,面积339亩;收取闲臵费的土地1宗,面积73亩;盘活闲臵土地5宗,面积395亩;其余土地因政府原因未交地的,已加快拆迁交地,有的项目已经建成。
句容市对企业因不能投资到位进行开发建设的,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出让或转让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重新开发利用,去年句容及时收回某酒业有限公司299.51亩土地和某开发区建设总公司土地199.82亩土地,重新招新引资6亿美元,出让给某精密加工机械公司使用。
(五)积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批后监管。根据省、市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综合验收制度。2008年以来,丹徒分局积极参与丹徒区所有住宅用地的综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对少批多用、容积率不符合要求等违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不得参与区综合验收,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后续批准、发证手续,必须完善手续后,才能通过验收,确保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具体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很难核定。项目投资规模的考核仅仅停留在发改委立项的书面批复上,虽然地块上市时对投资强度作了明确要求,但项目建成后,因缺乏有效的实际投资到位核查确认机制,国土部门对项目投资规模是否全部到位很难核定。
二是闲臵土地处臵难。有些项目国土部门虽多次督促其尽快开工,但仍迟迟 4 不动工,造成土地闲臵,而闲臵费征收难,土地收回更难。
三是项目用地综合验收制度仍未建立或有效执行。国土部门虽已参与了住宅用地的区综合验收,但工业项目仍是各部门自行组织单体验收。项目用地经登记发证后,国土部门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很难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必须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综合验收。
四是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生严重冲击。相对于土地粗放浪费行为,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造成了强烈的冲击。粗放浪费使用土地和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土地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社会能否保持科学健康安全地可持续发展。因此说,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每寸土地是涉及国家安危和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也是我们全民必须共同关注、共同努力、共同实施解决的根本性问题。没有耕地,就不能保证我国人民必需的粮食安全;没有可用的必需的建设用地,就无法保障我国新上经济建设项目的需要,就会极大地限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力的增长。所以,对节约集约用地建立法律规范保障机制和社会公共监督机制,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安全、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专门就严格土地管理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去年1月3日,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知》意味着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将成为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方针。《通知》的主要精神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就是:约束要硬,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监管要严。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围绕坚守耕地红线的重大科学决策,更新观念,敢于率先作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破解保护资源的难题,破除保障用地的瓶颈,以集约用地推动科学发展, 5 以科学发展引导集约用地,确保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实现“双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此,我们要着力宣传国发[2008]3号、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地意见》(镇政发[2008]82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工作地意见》(镇政发[2005]65号)等文件和最新土地政策,大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大力推广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开展市镇村三级干部土地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引导公众进一步理解支持国土资源工作,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面对国家提高建设用地审批“门槛”,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新形势,面对接踵而至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机遇,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坚定不移地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节约集约用地,就是要求我们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统筹考虑土地合理利用问题。我们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快城镇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尽快修订出台新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要充分认识我们面临土地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发扬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集约用地,推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对有限的用地指标,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那些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支持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引导工业用地在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的基础上,走工业集群之路,集中连片建设,共享基础设施。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单位面积产出水平)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严禁闲臵土地,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投资者租赁现成的标准厂房投资经营,让租房创业成为创业者的新时尚,投资者租房创业可谓“一石四鸟”:节约了土地资源,加速了富民进程,缩短了投资者的创业周期,降低了投资者的经营成本。
集约用地并不等同于刻意讲究少用地,而是要充分掌控用地面积、投资额和企业产出额三者之间的比例,同时还要兼顾企业的动态发展。所以,作为我们国土部门在参与宏观调控的时候,应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发挥作用,而不是被动地跟进,被动地服务,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地方发展战略研究,提前介入当地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前介入具体项目的招商引资。严格把好“四个关”: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入口”关。要通过政府引导,强化品牌招商和服务招商,强化无地招商和以房招商,让拟建项目“瘦身减肥”。变“招商”为“选商”,由过去的“来者不拒”到现在的“有条件选择”。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后,招商用地指标比较吃紧。面对这一难题,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围绕“无地招商”做足文章。早在几年前,丹阳市和镇江新区就推出了“地块招商”,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容积率较高的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后再招商。 去年又对全市开发区投资强度要求作了进一步提升,确定了每亩投资强度不低于200-300万元人民币的目标。力争通过“控增量、用存量”、“精细化管理、集约化利用”等理念和手段,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严把规划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科学依据,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国土资源部门要管理前移,主动与建设、规划部门沟通。三是切实发挥预审职能作用,严把预审关。所有申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前介入选址和论证,严格进行土地预审,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非生产性用地比例等经济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土地预审或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预审未通过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四是严把土地供应关。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与《划拨用地目录》,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产业目录中禁止类项目和不符合投资强度类项目,不得供地,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源头上把好集约用地关。
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阳光操作,利用市场手段配臵土地资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严防腐败的有 7 效途径。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臵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通过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全面落实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的市场化配臵比例,通过市场发现和显化土地资产价值,增强用地者的用地成本意识,自觉珍惜土地、集约用地。要提高市场配臵效率,还必须认真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规划条件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督促及时开发利用,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实践证明,运用市场机制配臵资源是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发挥最大效益的最有效手段。我们应当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臵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逐步形成促使用地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外部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无偿使用土地的范围,缩减划拨用地的项目类型,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将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纳入有偿使用的轨道。
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向地下、向空中、向集约要土地,使单位面积土地上的产出成倍增长,有的地方已经通过复垦废弃地,把未利用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拓展出一片片新的发展空间。对新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使用农用地。要着力做好“三闲”(闲臵厂房、土地、项目)再开发工作,充分挖掘闲臵生产要素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对由于经营不善、企业改制、企业搬迁等因素形成的闲臵土地厂房,要区别对待,依法收回盘活,进行“二次招商”。对企业长期占而未用的土地,通过政府收回、公开出让等方式予以处臵,使好项目有地可供。去年市政府、我局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对闲臵土地进行了清理,对闲臵土地处臵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意见。一是征收闲臵费。自闲臵土地被认定之日起,闲臵土地的使用者应按规定缴纳土地闲臵费。其中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臵费,对闲臵土地特别是闲臵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二是明确开发时间。土地使用者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期满后仍未动工建设的,作无偿收回处理。三是无偿收回。闲臵土地满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的,由市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四是协议收回或臵换土地。确因土地使用者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闲臵的,可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处臵,也可采取批准延期开发或臵换同等价值土地的方式进行处臵。目前我市将着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闲臵土地处臵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年底前 8 将各辖市区的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完毕,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我们要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充分利用闲臵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逐步加大旧村改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村庄整治和村庄用地调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还必须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收购储备功能。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的产权、安臵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这样,既可以防止形成新的闲臵土地,又有利于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
我们要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出台建设用地全程管理意见,建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要以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资料为依据,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开工和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进行跟踪巡查,建立巡查数据库,为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在跟踪巡查的基础上,实时查询欠缴出让金、改变规划条件、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的项目,并对该类项目自动预警。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实施项目建设,防止土地圈而不用。项目必须按规定开工竣工。只有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才可以持合同和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立首次转让土地的核准机制。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臵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臵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级政府要制订鼓励和引导投资者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国土、监察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供地审批、工程审计决算、综合验收等各个相关环节上,都要把集约用地作为报批审查的基本原则贯穿全过程。监管机构和人员, 9 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资金投入情况、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协议达不到投资强度和建筑密度的,要收回部分土地,重新调剂使用,共同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才能实现全面监管、长效监管。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市(区)创建活动,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管与用地计划分配、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国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意义重大,势在必行。首先,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上一级政府每年要下达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管理考核任务,明确责任,对经过考核,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高的地区,要在建设用地上计划安排上给予政策性倾斜,并在安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挂钩上予以重点支持;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要核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严格限制其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张。对按照节约集约要求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按照盘活面积给予下一级政府适当奖励。其次,积极开展对项目企业的考核,通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的征集和“节地型”企业创建活动,对经过考核评选出来的“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对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重奖,对项目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优先供应土地,需要资金优先推荐给相关银行,优先办理享受国家抵免税政策手续,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促使节约和集约用地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对经过考核,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企业,要责令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要核减用地面积,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关于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出台了《旌德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城市建设用地立足城区改造挖潜;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四项指标控制供-,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地;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通过整理合并“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等办法节约用地。通过实践和积极探索,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我县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26宗,总面积208598平方米,其中闲置土地21宗,面积19202平方米,空闲土地4宗,面积3196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1宗,面积186200平方米,为分期开发项目。目前,已有12155平方米闲置土地纳入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运营,186200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也正在组织供地中。
近年来,我县在工业规划区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同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主要措-,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1、取消或严格控制项目预留用地。对需要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其近期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供地;对于已建设投产的项目内预留用地,及时督促企业尽快按企业规划投资建设,同时不再受理其用地申请。
2、把好工业项目用地关,鼓励引入占地少、用水少、能耗低、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27—77万元/亩。
3、调整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建筑系数不低于30%。
4、严格界定和控制企业配套用地。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等非生产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加强对入园项目用地的跟踪管理,对未按规定时限建设的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签于出让合同后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我县企业改制多属破产关闭企业,至底,共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制18户,通过改资引进县外资金约5000万元,新办个体工商户521家,实现再就业1000人,返聘职工834人,投入固定资产6170万,办理职工退位手续4012人,新办民企29户,而未占一分新增建设用地。
我县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立足建成区改造挖潜,一可使旧城更新,二可使城市增容扩能,三可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积极实施“平改楼”工程和盘活“城中村”、“城中厂”用地,近来先后对老城-,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从农村居民点用地来看,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小城镇、中心村建设,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理“空心村”,退宅还田,计划到将可节约土地公顷。
我县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两者之间还存在较多予盾,土地利用方式正处于转轨阶段,浪费土地现象还时有发生。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大手大脚用地向厉行节约用地转变,由宽松优惠供地向从紧从严供地转变,由约束性不强的管理向依法依规管理转变,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保障土地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专项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出台了《旌德县国有土地收储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城市建设用地立足城区改造挖潜;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四项指标控制供地;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通过整理合并“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等办法节约用地。通过实践和积极探索,我们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我县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26宗,总面积208598平方米,其中闲置土地21宗,面积19202平方米,空闲土地4宗,面积3196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1宗,面积186200平方米,为分期开发项目。目前,已有12155平方米闲置土地纳入我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储备运营,186200平方米批而未供土地也正在组织供地中。
近年来,我县在工业规划区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同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工业项目建
1、取消或严格控制项目预留用地。对需要分期建设的项目,根据其近期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供地;对于已建设投产的项目内预留用地,及时督促企业尽快按企业规划投资建设,同时不再受理其用地申请。
2、把好工业项目用地关,鼓励引入占地少、用水少、能耗低、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27—77万元/亩。
3、调整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建筑系数不低于30%。
4、严格界定和控制企业配套用地。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等非生产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5、加强对入园项目用地的跟踪管理,对未按规定时限建设的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未按规定期限内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签于出让合同后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我县企业改制多属破产关闭企业,至底,共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制18户,通过改资引进县外资金约5000万元,新办个体工商户521家,实现再就业1000人,返聘职工834人,投入固定资产6170万,办理职工退位手续4012人,新办民企29户,而未占一分新增建设用地。
我县在城市建设用地方面立足建成区改造挖潜,一可使旧城更新,二可使城市增容扩能,三可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积极实施“平改楼”工程和盘活
“城中村”、“城中厂”用地,近来先后对老城区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城市建设用地70%来源于城区存量土地。
从农村居民点用地来看,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小城镇、中心村建设,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理“空心村”,退宅还田,计划到将可节约土地公顷。
我县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经济发展与节约用地两者之间还存在较多予盾,土地利用方式正处于转轨阶段,浪费土地现象还时有发生。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大手大脚用地向厉行节约用地转变,由宽松优惠供地向从紧从严供地转变,由约束性不强的管理向依法依规管理转变,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保障土地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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