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拟合作建设镇江节能产业园
根据合作协议,甲、乙、丙三方起步阶段的合作将以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为基础和载体开展合作,共同打造“镇江节能产业园”。预期2014年园区完成总产值5亿元,税收3500万元;2015年园区完成总产值9亿元,税收9000万元;2016年园区完成总产值15亿元,税收18000万元。
根据合作协议,由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共同出资约4亿元成立“江苏镇江节能产业园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中,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股权比例暂定为25%:75%,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丙方以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的厂房和土地出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在以厂房、土地等作价评估确定后另行商定。
若公司与各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履行,将对公司拟置入的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的运营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的发展。并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公司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具体合同金额而定。对公司2013年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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