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丁卯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索引号:
014472500/2016-00294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丁卯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丁卯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示—丁卯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镇江市人民政府拟对丁卯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方案已经有关部门论证,现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征收范围:丁卯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详见范围图),确切范围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二、征收补偿政策:《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镇政规发[2011]6号)等。
三、拟实施时间:2016年5月。
住宅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标准由该项目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解决安置的,在房屋价值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该补偿价值的15%给予补助。
对非住宅房屋一般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五、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5日。
六、搬迁过渡方式:被征收人自行过渡,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给予临时安置补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1万元,另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元。奖励费总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八、对上述方案需要咨询的,请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丁卯桥路108-1号103
室)进行咨询,需要反馈意见者请携带证件。征求意见期限截止到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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