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前公示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前公示
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根据抚高新办抄字[2021]518号抄告单精神,我局拟收回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7.25亩工业用地使用权。本次收储范围为:该宗地无地面附着物,仅收储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基本情况
现使用权人: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号:赣(2021)抚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023号
土地坐落位置:科技大道以东、纬四路以北、科纵五路以西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9日下午6时(含节假日)。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送交我局。
1、公示期间,如对拟收回的该宗地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出租、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问题未处理前将暂时中止收储。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手续。
受理单位: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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