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华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除外)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州华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除外)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州华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危险废物除外)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基本情况:泰州华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00万元,租用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搬迁原有打包机等设备进行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项目投产后将形成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除外)处置利用5万吨的处置能力。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降尘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