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京口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大田经济开发区京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分析仪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及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出)
1、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属于企业自行采购项目。2、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若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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