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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182号(杨军民等10户)

admin2年前 (2024-09-24)镇江产业信息58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丹徒区长香水岸小区3幢2603室

  大港银山鑫城紫荆苑17幢114室

  檀山路9号跑马山庄3幢1604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镇江万达广场B03幢第14层1401室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70幢第24层2401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京江路139号滨江花城24幢2001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焦山路9号中南世纪城三区10幢1301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焦山路9号中南世纪城三区10幢1301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大西路99号怡海家园A座A401室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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