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0]70 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19 【实施日期】2010.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0 年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0〕70 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市人大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现就 2010 年全市民营 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 年,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以“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为目标,紧密结 合创业型城市建设,紧密结合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紧密结合新市镇建设和城乡统 筹发展,力争思路出新、举措创新、目标刷新,促进新兴产业加速壮大、发展方式加快 转变。
二、工作目标 总投资 1 亿元以上的引进内资项目 100 个以上; 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协议引进内资 200 亿元以上; 引进市外内资注册资本 50 亿元以上; 吸纳内资到位 230 亿元以上。 其中:新兴产业招商目标占总目标 30%以上。 三、主要招商方向 坚持规划招商、产业招商、精准化招商,落实结构调整要求,突出新兴产业重点,以 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主导和特色产业的高端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重 点把握新、大、优、高、轻五个标准。 1.“新”。按照“实现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工作要求,抢抓新一轮技术突破与产 业更替的机遇,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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