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探索产业“三集”园区市场化运作的指导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4]151 号 【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7 【实施日期】2014.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探索产业“三集”园区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镇政办发〔2014〕151 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探索我市产业“三集”园区市场化运作试点工作,提升园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 理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 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招商、标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的总体 思路,以我市产业“三集”发展园区为主要载体,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着力创新产业
园区组织体系、管理体系、运营体系、招商体系、融资体系,进一步激发动力,释放活 力,大力提升我市产业“三集”园区开发建设的水平,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 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 1.“管委会+公司”运作模式。在现有已专门成立管委会的产业园区,成立专业化的 开发公司、招商公司等,在合理界定管委会与专业公司的“责权利”基础上,逐步通过 专业化运作的模式将原先由管委会单一管理、单一运营、单一招商等推向市场。 2.“公司+管委会”运作模式。在现有以企业为主体设立的园区为基础,根据企业经 营管理的需要,由政府批准成立“管委会”,形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授予管委会 一定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便于其对外协调、开展招商和推进项目合作等。 3.委托开发管理运作模式。选择国内外有专业运营经验的公司、团队或成立专门的开 发公司,签订整体委托开发管理协议,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受委托公司全权负责园区的 基础设施、项目招商、项目建设和对外合作等,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开展园区经营管 理,构建“专业化、扁平化、高效化”经营管理体制。政府主要对园区的发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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