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土地收储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土地收储机制不断完善。2001年,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有土地收(预)购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国土部门先后对铁路三线、铁路西货场、纺工改制项目、太白集团、焦化集团污染搬迁等地块进行收储,累计收储土地近万亩。并针对城建项目采用土地注入的做法,实施土地委托收储,对承担“南山北水”工程的交投、水投两家公司7宗土地委托前期开发,帮助有关单位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强化对城建项目注入土地成本的预审,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去年先后对12宗共1489亩注入土地进行了成本审核,压缩计划成本约1.6亿元。对达到“净地”标准的注入土地由市土地收储中心按核定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予以收储,及时上市交易,同时对储备地块内的房屋进行出租盘活,出租率近90%。(巫少群滕建锋)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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