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须知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投标人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但有效期在2019年1-12月期间的,视为资质有效)。
2.汇总成片开发方案成果,向局领导、市政府领导进行方案汇报,并根据政府和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本项目预算为2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25万元的视为无效。本次采购由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综合得分第一的确定为供应商。
2.供应商应对该项目成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低效服务,泄露数据等行为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对提供服务报出具有竞争力的报价,报价包括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
A.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207室)
B.邮箱获取文件: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2021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4:00至14:30(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1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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