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新《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报批
为全力服务新区项目建设“奔起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率先在全市按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本次报批共涉及4个批次,9个地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共407余亩,涉及4个乡镇(街道),11个行政村。各项征前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拟征收公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数据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公告不少于三十日。方案公告中列明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以及补偿费用等内容,并在征收所涉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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