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采购须知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近3年内有完成视频会议系统类似项目的成果案例。
3、信誉良好:申请人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在江苏省范围内无不良记录;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本次视频会议设备采购是为满足采购人在机构改革后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常视频会议的召开,供应商须在本次采购会审前对采购人原视频会议系统(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6号5楼会议室)进行现场了解勘查。未进行现场勘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本次采购的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须与市局MCU设备进行对接,为保障设备的兼容性,建议采用与市局MCU设备同一品牌(宝利通(POLYCOM)Group 550-1080P)。
支持1080P高清,P+C双流,支持PPCIP,含1个12X摄像头,全向麦克风、线缆及遥控器(原厂3年质保授权函)。
(2)原厂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1套
(1)供应商需提供本次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中所需的所有线缆及辅材;
(2)系统建成后需完成与市局会议设备的联调、测试,并在系统建成后一年内进行重大会议的现场保障;
(3)供应商需做好免费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培训指导工作;
(4)投标材料需承诺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12小时内解决,如无法解决需免费提供同级及以上设备保证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需在2019年12月22日前部署调试到位,符合使用要求。
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使用未发现需调整完善事项的,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总价款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1、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对提供服务报出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总报价,报价包括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最低报价单位方式中标。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
2、报价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报价表》在首页。同时,开标现场须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审查未通过风险。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供应商将采购报价材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封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9年12月6日下午15:00(会审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3、供应商必须在2019年12月6日下午15:00之前将采购报价材料递交至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02房间,信封上注明(张国军)收。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6号;邮编:212132。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名称: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项目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的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视频会议终端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采购响应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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