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镇江科技城生产服务区项目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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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镇江科技城生产服务区项目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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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镇江科技城生产服务区项目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镇江科技城生产服务区项目
建设地点:用地界线丁卯经十二路以西,南纬四路以北,团结河以东,镇大铁路以南地块。
镇江科技城是以生产性服务业为核心的集研发、试样、生活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园区,产业定位为:配套镇江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产业化服务区(模具加工中心、电子信息组装服务、中介服务、物流快递、金融服务、创意设计等功能)。镇江科技城的建设有利于发展镇江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摆脱简单的生产加工,帮助镇江实现产业升级,加快推动镇江现代工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投资119613.48万元人民币在丁卯经十二路西侧,南纬四路北侧,团结河东侧,镇大铁路南侧,东南邻大学科技园的地块建设镇江科技城生产服务区,规划总用地30.45公顷,分为研发中心区、试样中心区、生活服务区等。项目总建筑面积5390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39585.00平方米,绿化率13.00%,建设道路25061.20平方米,场地面积72530.19平方米,本项目还包括人防工程(地下室)11930.62平方米及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景观、道路场地、综合管道、监控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
⑴建设项目与国家政策法规的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禁止用地项目。
对照《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项目,符合江苏省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对照《镇江市工商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项目,符合镇江市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
⑵选址与区域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的相符性
处于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之内,属于《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带。科技城是以研发为主的园区,符合《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区域产业的配套产业,符合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要求。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设置的沉淀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区内生活污水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丁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长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丁卯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可在新区范围内平衡,符合当地环保规划。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低,生化性能好,废水收集后施工期经临时设置的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废水进入丁卯污水处理厂处理,丁卯污水处理厂采用UCT处理工艺,可以保证废水达标排放。
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燃烧烟气、餐饮设施油烟、汽车尾气。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值较小,不会造成大气污染。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区内汽车的噪声、商业设施营运噪声、配套公建设备噪声等,采取相应的治理控制措施后不会对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声环境质量可保持规划功能要求。高噪声的娱乐活动等要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相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项目所在地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在施工期及整个后期施工期间,通过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其严格执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以保证项目周围环境达到要求的标准。
⑸ 项目投入使用后地区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相符性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丁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长江。项目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可保证处理后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对接纳水体长江的水质影响较小,不降低其水质功能现状。项目投入使用后不降低周围水体的环境功能。
项目产生的噪声和大气污染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不会影响环境功能现状。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固体废物零排放,亦不会影响环境功能现状。
该工程建筑填充均采用新型轻质砌块,杜绝使用粘土砖,保护土地资源。项目建成后,使用清洁能源管道天然气。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治理,清洁水平较高。项目本身除占用一定土地外,对周围环境基本不构成影响,且绿化率较高,对生态环境有一定正面效应。因此,建设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公众调查表明建设项目的建设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和赞成,肯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基本恰当,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本身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多持赞成和持有条件支持态度。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充分注意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和协调,具有环境可行性。
总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基本恰当,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本身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多持赞成和持有条件支持态度。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充分注意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和协调,具有环境可行性。
⑺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环评单位:镇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3号
⑻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农村住户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新区分局、镇江市环境保护局
年5月11日至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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