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原丹徒县丁岗镇自建房(变卖)的公告
)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一、变卖标的:原丹徒县丁岗镇自建房。(证书号:房权证徒(丁岗)字第00057号,建筑面积:258.75㎡;规划用途:住宅;)
起拍价:198520元,参考价:354500元,保证金:39000元,增价幅度:19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变卖结束3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线,。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此房屋现未腾空,占有人承诺拍卖成交后30日内清空迁出。
3.该房屋项下土地为丁岗村十五组所有,此房屋仅唯本村民小组内无宅基地村民可以购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持其具有相应竞买资格的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因不具备竞买资格导致无法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8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账号:013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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