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48号(朱成娣等14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桃花坞新村一区31幢第3层302室
天桥路35号臻岳君庭3幢0403室
黄鹤山路99号景天花园16幢第8层803室
黄鹤山路99号景天花园16幢第8层803室
官山路333号香奈城三区25幢102室
经十二路889号学林雅郡12幢第4层3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我家山水瑞雪苑2幢第8层801室
象山路28号御锦城二区13幢第3层303室
丹徒风景城邦英格兰印象74幢第6层605室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